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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疫情期间在微信群诈骗卖口罩行为将严惩

原创
发布时间: 2020-03-30 10:05:28 热度: 1714 作者: 微信加 来源: 网络转载 本文共 2703 字 阅读需要 10 分钟
  疫情当前大家都在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然而,近日, 一些人在网上却以“卖”口罩为名实施诈骗 涉案金额从一百多元到数百万元不等 有的被抓,有的已判刑

  疫情当前大家都在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然而,近日, 一些人在网上却以“卖”口罩为名实施诈骗 涉案金额从一百多元到数百万元不等 有的被抓,有的已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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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一、300多人被骗560万元的特大案告破

  日前, 赣州警方专案民警昼夜兼程,在云南临沧警方大力协作下,将企图潜逃出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捕归案,成功破获一起涉及10省(市)、300余名群众,涉案金额达560多万元的特大虚假售卖口罩网络诈骗案。

  经查, 王某某发现口罩等医用物资紧缺,遂产生了利用微信在网上假意售卖口罩诈骗钱财的想法,随后其微信群发虚假售卖口罩信息,涉及黑龙江、山东、江苏、广东等10省,非法获利达数百万元!行骗钱财目的得逞后,嫌疑人王某某便联系陆某帮其出境,陆某明知王某某涉案仍协助其逃匿,并从中非法获利。办案民警随即将陆某一并抓获归案, 目前,罪嫌疑人王某某、陆某已被蓉江新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二:卖口罩诈骗获刑9个月

  2月19日上午石城县人民法院 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诈骗案被告人杨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8日,被告人杨某某发现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有大量的人需要购买口罩用于防护, 便通过微信发布自己有口罩销售的虚假信息。被害人黄某、曹某、郭某看到虚假信息后分别向被告人杨某某微信转账3500元、500元、400元用于购买口罩,被告人杨某某收到上述款项后便拉黑三被害人微信并逃匿。石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微信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在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护用品的名义,诈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杨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清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小时破7起“口罩”诈骗案

  案件三:信丰警方在工作中获悉, 有人以“卖医用口罩”为名实施诈骗。

  接报案后 ,刑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 ,通过信息研判迅速锁定嫌疑人身份 ,并于当晚20时许 ,将犯罪嫌疑人谢某抓获归案。据悉 ,犯罪嫌疑人谢某在赌博网站输钱后 ,萌生获取不义之财之心 ,便利用疫情虚构事实实施7起诈骗案 ,涉案金额高达16万余元 。目前 ,犯罪嫌疑人谢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件四:女子诈骗300元被抓

  近日,被害人从某社交平台上获知有人在卖N95口罩,于是以15元的单价购买了20个N95口罩,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300元。随后对方便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发货,后还失联。

  2月16日下午,南康区公安局在唐江镇将涉嫌疫情类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吴某霞抓获,并缴获作案手机1部。后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吴某霞对自己利用网络以卖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件五:诈骗180元,拘留5日

  近日,章贡警方接到线索,有一男子在网上以卖口罩为由实施诈骗。

  经查,嫌疑人黄某于2月1日在一微信群发布卖口罩信息。受害人聂女士看到后与黄某取得联系,向黄某购买口罩72只,并通过微信转账付款180元给黄某。黄某收款后无法提供口罩。随后,其将聂女士微信拉黑。经调查取证,黄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日,黄某被章贡公安作出依法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没收货源。

  2月11日, 于都警方果断出击, 将犯罪嫌疑人卢某抓获归案。经查,卢某注册了一个微信号 ,在没有任何真实货源的情况下 ,在网上找到一些口罩、产品包装、厂家资质等图片、视频放到朋友圈及微信群上发布广告 ,在收到受害人订购款时迅速将对方拉黑 ,通过此方法成功诈骗华某20000余元 。目前 ,犯罪嫌疑人卢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追赃挽损及案件侦办正在进行之中 。

  案情六:女子微信群里卖口罩诈骗4万元被抓

  疫情防控期间,口罩需求激增,一些不法分子趁机利用口罩实施网络诈骗。3月4日上午,记者从宿豫警方获悉,该局珠江路派出所会同刑警大队在宿城区抓获一名诈骗犯罪嫌疑人鲍某某,其通过微信发布虚假信息,谎称自己有口罩售卖,骗取被害人购买口罩款4万余元。

  警方查明,2月15日,鲍某某在4个微信群里面发消息称其有口罩售卖。消息发布后,群里面就陆陆续续有人询问口罩多少钱一个,鲍某某称每个1元。见问的人多了,鲍某某竟然给口罩“涨价”到每个1.8元,鲍某某陆续收了3个“消费者”700多块钱。

  2月16日,有个“大客户”王先生要买8000个口罩,鲍某某一共收了14400元钱。后来“大客户”王先生称还要再买30000个口罩,鲍某某又收了27000元钱预付款。2月19日,王先生询问什么时候发货,鲍某某称当天就可以发货。王先生见鲍某某言之凿凿,又追买了2000个,鲍某某还煞有介事的让利100元,只收了王先生3500元。然后,王先生发现口罩迟迟不见踪影,再联系鲍某某也被拉黑,此时才知遇到了骗子,又急又气的他赶紧报警。

  鲍某某到案后,供述自己既没有口罩,也没有口罩进货的渠道。其称纯粹是利用当下紧俏的口罩行情实施诈骗。目前,鲍某某已经被宿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条链接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慎防诈骗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疫情期间口罩紧俏的形势,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商城或短视频平台发布虚假销售口罩信息,待事主转账交钱后,直接消失或者将事主拉黑。

  警方提醒

  请广大市民在网上购买口罩、额温枪、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时,一定要到正规购物网站选购,提及汇款、转账、提供验证码等信息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察觉被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如果在微信群或者朋友圈看到售卖口罩的信息,千万要注意,切记尽量不要通过网络和陌生人交易,即使购买也要货到付款,一定选择正规的销售渠道。同时,也警告不法分子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利用疫情进行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疫情当前,针对不法分子制售假冒伪劣防疫产品牟利的行为,警方正加强打击力度。1月27日至今,上海警方侦破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案件9起,其中,奉贤警方破获了一起通过微信群兜售全英文包装口罩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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